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变更审批
事项编码 |
37080001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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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变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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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无委办 |
承办机构 |
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无委办窗口, 联系电话:2330327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情况 |
向社会 公开 |
“三定”规定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济宁管理处(济宁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1997〕110号)正文第2-3页: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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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 |
在60日内,依法向山东省无委办或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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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